本文摘要: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,房贷新政认贷不认房,其中有两点是明晰的。
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,房贷新政认贷不认房,其中有两点是明晰的。第一,名下贷款全部结清,家庭出售第二套普通住宅可享首套房贷款政策,即首付比例不高于30%,贷款利率上限理论上可至基准7腰,实际根据各银行(各支行)情况可调整;第二,名下有一套住房有贷款余额,再行申请人贷款出售住房,那就要限于二套房债政策,即首付比例不高于60%,贷款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.1倍。问题来了,如果名下贷款结清,但再行出售的所谓普通住宅,否还能认贷不认房,即否还能享用首套房贷?这非普通住宅牵涉到到物业种类、建筑面积和房屋价格,每一项标准要如何确认?回应,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从某大行上海支行消息人士处得知,目前内部政策的导向是,非普通住宅不继续执行首套房贷。普通住宅的标准是上海市内环以内总价高于330万(不不含),内外的环之间总价高于200万(不不含),外环外总价高于160万(不不含)。
另据一名银行知情人士称之为,央行上海总部方面10月13日开会商业银行进过座谈会,内容牵涉到,家庭提高居住于条件再行出售第二套住房,须要第一套房贷结清,且再购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才能享用首套房贷政策。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在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展开专访时,亦有消息人士称之为,普通住房的原口径很有可能断裂。事实上,按照2012年1月最后一次调整的普通住房确认标准,除了上述某大行人士透漏的三道价格控制线,还包括物业种类和建筑面积的拒绝。
第一,普通住房是指五层以上(不含五层)的多高层住房,以及严重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、新式里弄、旧式里弄等,似乎,别墅、排屋等高档住宅没被计入;第二,普通住房是所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;第三,是实际成交价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值交易价格1.44倍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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